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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零八十三章 将进酒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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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但是再后来,就是文海周密与阮秀联袂登天离去。槐黄县城,曾经有六百户人家,大大小小的街巷,纵横交错着,比那条泥瓶巷更狭窄的巷弄,其实为数不少,若是从泥瓶巷去锁龙井打水,可以抄近路,就会路过此地,两堵墙壁如面对峙,茅檐低矮,阳光照射不到,暗无天日。陈平安在年少时就经常光顾此地,尤其是在那天寒地冻的冬天里,阴暗巷弄内地上结冰,四

    下无人时分,陈平安就会先将水桶放在小巷一端,就那么向前一推,自己再后退几步,一个前冲,侧身滑过小巷,最终与装满水的那只木桶在小巷尽头汇合。

    后来陈平安带着陈灵均散步小镇,路过此地,巷口有水井,井小水浅,只够附近几户人家汲水的,陈平安曾经被当成过偷水贼,挨了顿骂。

    井边有一块土壤贫瘠的菜圃,一边闲聊一边散步,当时陈灵均是走出去十几步路,才猛然间想明白一件事。

    山主老爷,在小时候竟然偷过菜圃的蔬菜?!否则山主老爷怎么可能知晓菜园里那些蔬菜的滋味,是柴涩的?

    而陈平安当时也没有否认什么,反而只是让青衣小童别外传。

    这就是承认自己在年少时确实偷过东西了。

    遥想当年。

    夜幕里,一只常年在杏花巷附近逛荡的黑猫,通体漆黑,很难说清楚是家猫还是野猫,它脚步轻灵,无声无息,走在杨家药铺屋脊之上。

    它通过天井望向后院那个正在吞云吐雾的老人。

    杨老头说道:“之祠道友,来都来了,不如进来一叙,天井之外,藏不住话。”

    被老人称呼一声“之祠道友”的黑猫,先轻轻摇头,再如人颔首,纵身一跃,落在那条檐下长凳上。蛮荒十万大山的那个老瞎子,在登天一役中出力极多,他因为不满于后来的内讧,觉得原来翻了天的人间,也好不到哪里去,失望透,他一个劲往山里边躲去,大雨滂沱,砸在脸上身上一阵阵生疼,好像每一滴雨水都是一种鞭打。

    整座窑口的青壮汉子都在追他,大举搜山,等到大雨停歇,一个个点燃火把。

    刘羡阳身披蓑衣,戴斗笠,高大少年手持火把,憋了半天,还是没忍住跟身边老人说了一句,姚老头,不然就这么算了?

    姚老头走在泥泞山路中,一脚一个印子,跟高大少年说了句怪话,算了?怎么个算了,算在你头上?

    刘羡阳咧嘴一笑,可以啊,那就欠着,以后我帮他还钱。沉默片刻,刘羡阳补了一句,我跟陈平安一起还。

    这就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。自己赚钱本事大,陈平安攒钱本事好,相信他们俩总能还完这笔糊涂账的。

    毕竟是一条命。那个娘娘腔再嘴欠,还挨过刘羡阳一个大嘴巴子,可是细究过后,好像也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。

    就今夜这架势,不得抓到他就活活打死拉倒?姚老头可是出了名的六亲不认,认死理儿。

    姚老头面无表情低声一句,都是自找的,人这辈子本就是还债来的,躲不掉的,趁早还完了事。

    刘羡阳听不真切,估计听清楚了,那会儿的高大少年,心性单纯,也不会往心里去。黑漆漆的夜幕中,蓦然一个电闪雷鸣,心神大乱的苏旱借着好似老天爷给予的亮光,愣愣看着那个从树后绕出的干瘦少年,后者默默摇头,伸了伸手指,好像给

    他指了条生路。

    没有骨气的穷人最喜欢作贱比自己更穷的人,大概说的就是苏旱这种人。

    但是这夜放过他的人,却是这个他平日里最喜欢挑衅和欺辱的少年,姓陈,沉默寡言,是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闷葫芦。可男人最终还是被抓住了,娘娘腔被五花大绑回龙窑,其实没有被当场打死,都说伤筋动骨一百天,何况是被打断了手脚的人,在床上躺了差不多得有小半年的光景。本该轮流照顾娘娘腔的那些窑工、学徒,都将这个活计视为苦差事,又赚不着半颗铜钱,还累人,关键是一屋子臭不可闻的污秽气,夹杂着熬药的气味,实在是遭罪,所以就各找各的理由,或者干脆不找借口,都让陈平安忙去了,结果就是窑口内原本两看最相厌的两个人,一个躺在病床上,一个坐在长凳上,就那么各自沉默着,双方经常一句话都不说,一个呆呆看着缺了自己果然就不会有人更换的老旧窗纸,实在是太不漂亮了,一个娴熟熬了药再帮忙给娘娘腔喂下,

    就跟哑巴似的,反复演练着拉坯姿势。

    姚老头去过一次,问苏旱有没有怨气,想不想离开龙窑去别处谋生。娘娘腔咧嘴笑着,艰难摇头,扯动伤口,比鬼还难看。

    其实娘娘腔心思细腻,知道自己要是不挨这顿打,不打得狠了,窑口主人肯定绕不过他,就他这条贱命,死一百回都不够赔的。

    所以姚老头是在帮他。刘羡阳受不了那个气味,都会坐在门槛那边,骂娘娘腔一箩筐的难听言语,再骂陈平安一句烂好人,屋里躺着的,坐着的,都不还嘴,一个是不敢跟刘羡阳吵架

    ,一个是无所谓。可只要刘羡阳不在门口的时候,起先娘娘腔伤势稍微好上几分,有了点精气神,还会小声骂天骂地,骂这天公如何如何不开眼,骂得起火了,就开始大声骂那个姓陈的少年,是个有爹生没娘养的贱胚子,后来实在是骂得乏了,吵架总得对骂才有滋有味,摊上了从不搭腔的少年,确实也没啥意思,后来娘娘腔就逐渐消停了。某次娘娘腔实在是憋屈得厉害了,就问那少年你是咋想的,怎么都不还嘴,真不生气吗,还是说因为打小就被街坊骂惯了,不被骂几句,反而浑身不舒服?少年黑着脸沉默许久,才说了句真心话,等你病好了,哪天能下地干活了,我就给你几个大嘴巴子,不打掉你这张满嘴喷粪的臭嘴几颗牙齿,我就跟你姓……硬

    是从鬼门关熬过来的娘娘腔闻言不怒反笑,笑得不行,估摸着是扯到了伤口,便呲牙咧嘴起来。后来,娘娘腔已经可以下床走路了,但是还需要养伤。男人偶尔外出,都是那种将雨未雨的天气,路上遇到了窑工,娘娘腔跟人套近乎说话的时候,还是会习惯翘起兰花指,或是捋一捋鬓角头发,旁人至多笑话一句狗改不了吃屎,当面调侃几句,娘娘腔以前是全然不当回事的,当下却会神色黯然,苏旱独自走在路上,

    要么打自己一个耳光,要么偷偷伸出左手死死攥住右手,也不知道在想什么。

    他跟泥瓶巷少年,真正称得上双方闲聊的时候,只有一次,就只有一次,约莫还是娘娘腔絮絮叨叨说了十句,少年苏字,有‘朝向’的意思。”一条鱼离水上岸,却非真正被置于死地,只要回水,就能复活,故而死而复生谓之苏。这其中又涉及到了佛家所谓的退转之意。若说回头是岸,若是再回转呢?

    岂不是说鱼已经身在水中、只是苦不知足而已?所以苏旱才会在数十座龙窑当中,冥冥之中自有天意,选择了那座姚老头坐镇的宝溪窑口。

    神职降水,雨师烧火。女子雨师,男身苏旱。

    受尽苦难,终得解脱。撑船自渡,莫向外求。

    自助者天助之。

    苏店在青冥天下鸦山学拳时,无意间看到一本诗集,上边刚好录有一首沂山祈雨的诗篇。

    宿雪虽盈尺,不救春夏旱。吁嗟遍野天不闻,歌舞通宵龙一战……水行天地有常数,岁岁出入均无颇……

    苏店不知不觉满脸泪水,抬头看了眼窗外的雨幕,她小声呢喃一句,这天公。

    这天黑猫再次做客杨家药铺,跃下屋脊,轻轻落在长凳上。方才在一条巷子里,胡沣得到了那只蝉蜕。

    这个走街串巷的少年,从小就喜欢跟董水井一起去老瓷山扒拉心仪的碎瓷片,偶有所得,就像粪堆里捡了颗金子。

    你选中的,是那个穿开裆裤乱拉屎尿的小崽子?

    杨老头摇摇头,想起李槐,老人那张干枯褶皱的脸庞上,难得有几分笑意。

    李槐是唯一的例外,从一开始就没有被老人拉上赌桌,甚至就连李槐的本命瓷,都是老人让人买下再归还给孩子了。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李槐的存在,不重要,恰恰相反,李槐在很大程度上,替天布置,负责“封神”,类似当世的封正,由这个孩子分发机缘,与此同时,李槐又可

    以置身事外。

    当一个风风火火跑出学塾的红棉袄姑娘,给那个李叔叔领路,去找李槐。

    这让穿开裆裤的李槐,一下子就对这个古里古怪的同窗心生好感,而那一刻李宝瓶,在药铺后院的那炷香,瞬间袅袅高升极多。

    泥瓶巷内,身份、境界都很悬殊的两人,各自作揖。

    之后廊桥那场天大的变故过后,曾经有过一场不为人知的问答。

    “齐先生,如此作为,对他而言,真是好事?”

    双鬓星霜的读书人,默然无言,心怀愧疚。

    他曾经篆刻一方印章赠送给代师收徒的小师弟,陈十一。

    坐在青色石崖畔,吃着糕点的青衣少女,看着那个初次相见的草鞋少年。

    民以食为天,馋嘴的少女,好像看到了天地间最美味的食物,她就忍不住多看了几眼。

    因为她是修行中人,故而是她先看到的少年,之后才是眼力很好、异于常人的少年看见她。

    最终少年一次次远游,曾经的少女最终登天离去。

    龙泉剑宗搬山一空,造就了一座还剑湖。

    少年曾经有一次离乡再返乡,带给帮忙看家护院的阮姑娘一件礼物。

    那是陈平安第一次出门远游,没白走,回家的时候,身边便多出了粉裙女童和青衣小童。

    大概山主出门“捡人回家”的优良传统,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?

    后来第一次去剑气长城,再从桐叶洲返回,身边就多了个小黑炭。

    游历北俱芦洲,带回了个站在箩筐里的黑衣小姑娘,哑巴湖大水怪。

    剑气长城,在海上那处造化窟“梦醒”,身边又多出九个剑仙胚子。

    那件礼物,是不值钱的物件,只是一枚青绿竹简,刻了一行小字。

    端端正正五个字,“山水有重逢”。

    当年阮秀收到这件礼物之后,很开心,甚至她连那份开心都没有藏好,就连一旁的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都看得真真切切。

    在小镇开门之后,云霞山蔡金简被截江真君算计,道心不稳,出手打断了泥瓶巷少年的长生桥。

    陈平安左手裹缠一片本命碎瓷,在一条小巷内突兀杀出,手刃蔡金简。

    这是小镇年轻一辈当中,在马苦玄之前,第一个亲手杀死山上练气士的存在。

    那一刻,药铺后院那口天井内,原本即将燃烧殆尽的一炷香火,刹那之间,熊熊燃烧起来,香雾弥漫,声势暴涨。

    牵毛驴戴斗笠自称是剑客的那个男人,他当年护送那帮孩子去往大隋求学,在路途中,曾经打趣林守一一句,属于无心之语。

    他让林守一跟陈平安的名字互换一下。林守一的父亲林正诚是当时的阍者,而阍者最深层的意义所在,当然就是看门。

    看门自然是又需要看护的东西。比如……“守护那个一,让那个一,平平安安的。”

    求学路上,最擅长窝里横的李槐,曾经下定决心,以后要将最重要的东西,送给陈平安。

    在那黄庭国的某座仙家客栈,林守一破天荒与陈平安说了一声对不起。

    但是真正让林守一认可陈平安的,却是陈平安接下来的一句话,“我要把银子看回来!”

    更早之前,杏花巷那个卖糖葫芦的摊子,汉子看着那个跑掉的路边孩子,邹子轻轻点头。

    第一次置身于剑气长城,在城头上走桩练拳,可能是陈平安这辈子第一次如此心思坚定,如此认可自己,毫不怀疑自己。

    想起在那金色拱桥之上,神仙姐姐说她并不是认可自己,只是因为相信齐先生,才愿意相信自己,她才去赌那万分之一的希望。草鞋少年走在高高的墙头上,非但没有丝毫气馁,反而在心中自言自语,“有这个一,我是这个一,就足够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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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零八十三章 将进酒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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